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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鄞州区科协 2024年资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鄞科协〔2024〕9号

发布时间:2024-03-25  浏览量:127

各镇(街)科协,学(协)会,企业(园区、楼宇)科协及相关单位:

 

为更好地履行科协组织“四服务”职能,发动基层科协组织和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服务科技科普工作,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整体提升科协组织服务能力和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资助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特制定本指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单位为镇(街)科协,村(社)科普协会,学(协)会,企业(园区、楼宇)科协,院士工作站(院士科技创新中心),博士创新站,科普教育基地,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科普旅游基地,科普旅游线路,科技小院,农函大,学校,社会公益组织等。

 

 二、申报要求 

 

(一)一个项目填写一份申报书,单位合作申报项目的还应提供合作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责任等。

 

(二)申报单位存在近三年内已立项资助项目不按规定结题或申请延期未获批准、时间超过项目验收时间3个月等情况的,2024年申报的资助项目将不得进入立项环节。

 

(三)认真详实填写《鄞州区科学技术协会资助项目申报书》,凡在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后,将禁止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三年内申报区科协资助项目,如已获准立项即作撤销立项处理,并予通报。

 

(四)2024年1月1日后开展的、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的项目均可申报。区科协依据申报材料,按照项目预期效果和必要性,择优进行立项、发文。发文立项的项目需及时提交结题材料(包括活动总结、照片、经费使用情况等相关台账)。

 

(五)专项资金的开支范围:必须用于与项目活动直接相关的费用,包括会议费、培训费、资料费、差旅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专项经费不得用于以下开支:1、日常人员工资、福利和个人奖金支出。2、日常办公、出国和业务招待支出。3、土建工程、办公设备设施的维修改造支出。4、罚款、还贷、捐赠、赞助、对外投资支出。5、与项目活

动无关的其他支出。6、纪念品、礼品支出。

 

(六)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在2024年内启动,项目实施必须与《鄞州区科学技术协会资助项目申报书》一致。区科协根据全年科普经费及项目申报总数予以调整项目最终受理数量。

 

(七)署名要求:阵地建设类项目应明确区科协为共建单位;活动类项目应在现场或有关材料中明确区科协作为主办(协办、支持)单位或注明为区科协资助项目。

 

三、申报项目

(一)科普项目(项目编号:KP2024)

 

1、专题科普展示场馆建设(项目编号:KP2024-1)

申报内容和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建设的专题科普(科技)馆、科普公园(科普长廊)、科技活动室;场馆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并有一定规模、主题明确的科普宣传展区和体验区;在显著位置有“鄞州科普”LOGO,重大科普活动期间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年接待人数不少于1000人。

资助金额:不超过15万元/项(一般给予场馆造价的一定比例经费资助,根据场馆面积大小、建设预算、受众多少等确定具体资助金额,规模投资特别大的场馆可以适当提高补助额度),全年不超过10项。

申报对象:镇(街)科协、村(社)科普协会、学校等。

 

2、社区科普品牌建设(项目编号:KP2024-2)

申报内容和要求:巩固提升省级科普创新示范试点成效,以组织规范化、服务系统化、设施融合化、工作品牌化为重点,开展“一社一品”项目建设,要求有品牌命名、主题突出、内涵丰富、有实施计划和措施并贯穿全年。

资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家,全年不超过10家。

申报对象:社区科普创新试点(培育)单位及其他符合建设要求的社区。

 

3、科普画廊建设(项目编号:KP2024-3)

申报内容和要求:新建科普画廊,要求建造标准(内径尺寸90×120cm,有遮雨设施,原则上长度10米以上,并署名“×××科普画廊”);科普画廊维修,给予50%的维修经费资助。

资助金额:新建2万元/个,全年不超过5个;维修最高不超过1万元/个,全年不超过2个。

申报对象:镇(街)科协、村(社)科普协会、企业(园区、楼宇)科协。

 

4、重点科普活动(项目编号:KP2024-4)

申报内容和要求:在全国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全国科技工作者日等期间,围绕主题内容开展重大科普活动或各类特色活动,有完备的活动实施方案,活动受到领导重视、媒体关注和社会各界好评,对活动文案、图片、媒体报道等资料进行梳理汇总,形成科普活动信息资源包等成果。

资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项,全年不超过10项。

申报对象:镇(街)科协、学(协)会、企业(园区、楼宇)科协、科普教育基地、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科普旅游基地、科普旅游线路、科技小院、社会公益组织等。

 

5、科技服务基层行动(项目编号:KP2024-5)

申报内容和要求:组织科技工作者建立服务团队,赴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地开展科技与科普服务,重点发挥基层教育、医疗卫生、农技推广等领域业务骨干队伍的作用,全面推进“三长带三会促三生”融合行动,活动开展有特色且取得较好效果。

资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项,全年不超过3项。

申报对象:镇(街)科协、学(协)会、社会公益组织等。

 

6、科普图书出版(项目编号:KP2024-6)

申报内容和要求:出版形式包括专著、丛书、编选作品、翻译图书、科普漫画、宣传画册等。近两年内正式出版发行,发行量不低于2000本。在封面或封底显著位置标识“鄞州科普”字样或“科学蜂巢”标识。正式出版物需提交给区科协50份以上。

资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项,全年不超过2项。

申报对象:学(协)会、科普基地、企业(园区、楼宇)科协、科技小院、社会公益组织等。

 

(二)科技创新驱动项目(项目编号:KC2024)

 

1、学术交流(项目编号:KC2024-1)

申报内容和要求:以服务科技人员水平能力提高,服务地方产业发展为导向,组织开展高层次专业学术交流。要求项目有明确的主题和知名专家领衔,且会议代表人数超过50人。

资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项,全年不超过2项。

申报对象:学(协)会、学(协)会服务站,企业(园区、楼宇)科协等学术交流承办单位。

 

2、院士专家宁波行(项目编号:KC2024-2)

申报内容和要求:邀请建站院士专家以及相关海内外院士专家来鄞州举办大型学术活动(论坛)、科技沙龙、报告会、咨询会,以及行业性(产业)院士高端座谈会。推动我区企事业单位与院士专家进行更为广泛的产学研项目合作,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智力帮助。

资助金额:不超过2万元/项,全年不超过2项。

申报对象:院士工作站(院士科技创新中心)、博士创新站、企业(园区、楼宇)科协、学(协)会等院士专家活动承办单位。

 

3、全国(省级)学(协)会宁波行(项目编号:KC2024-3)

申报内容和要求:邀请全国(省)级学(协)会专家来鄞,深入企事业单位、农村等地开展技术指导、企业问诊、咨询建议等活动。

资助金额:不超过2万元/项,全年1项。

申报对象:学(协)会、学(协)会服务站,企业(园区、楼宇)科协等。

 

4、学(协)会品牌建设(项目编号:KC2024-4)

申报内容和要求:发挥学(协)会科技工作者的积极作用,全年围绕“疾病防治、心理健康、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等主题,开展专家资源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品牌活动,形成一批“一会一品”创优项目。

资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项,全年不超过3项。

申报对象:学(协)会。

 

(三)组织建设项目(项目编号:ZJ2024)

学(协)会换届大会(项目编号:ZJ2024-1)

申报内容和要求:依照章程举行换届大会,且会前及时报送换届申请报告,经同意批复后按时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会后按规范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资助金额:不超过1万元/项,全年不超过3项。

申报对象:学(协)会

 

四、申报方式

 

(一)申报方式

电子申报和纸质申报材料各一式一份。所有项目的申报材料均用A4规格纸张打印,装订成册,并与提交的电子申报材料一致。

 

(二)申报和结题时间

全年申报共组织两批次。第一批申报时间在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第二批申报时间在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结题时间原则上在2024年12月15日前完成(有特殊情况的需提前说明)。

 

(三)申报材料

 

1.申报科普项目(项目编号:KP2024)、科技创新驱动项目(项目编号:KC2024)、组织建设项目(项目编号:ZJ2024),均按照《鄞州区科学技术协会资助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相关内容填写。

 

2.项目期间及时上报活动新闻宣传稿。项目完成后,需提交《鄞州区科学技术协会资助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2)。

 

联系人:袁瑜;任萱。

联系电话:89295732;

邮箱:869607540@qq.com; 2577748100@qq.com

通信地址:鄞州区学士路298号科技大厦906室。

 

 

附件:1、鄞州区科学技术协会资助项目申报书

                      鄞州区科学技术协会资助项目申报书.docx


           2、鄞州区科学技术协会资助项目结题报告

                     鄞州区科学技术协会资助项目结题报告.docx


 

 

 

鄞州区科学技术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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